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0年7月2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 1991年3月1日 执行
2010年12月2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0年第880号 2012年1月1日 废止
正文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规划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附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提取码: 5pg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