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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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0年7月2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  1991年3月1日  执行

2010年12月2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0年第880号  2012年1月1日  废止

正文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规划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附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提取码: 5p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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