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3年3月31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预字〔1995〕50号 1993年3月31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法字〔1995〕7号《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