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所收取的使用费征税问题的批复
历史沿革
1994年7月15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所收取的使用费征税问题的批复 晋税外发〔1994〕31号 1994年7月15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304号“关于外商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所收的使用费征税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4年7月15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所收取的使用费征税问题的批复 晋税外发〔1994〕31号 1994年7月15日 执行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304号“关于外商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所收的使用费征税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