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印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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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4月28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印鉴的函  晋税进发〔1994〕21号  1994年4月28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

  现将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鉴的函》转发给你们,对从厦门海关出门的货物,请认真核对“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

  附件: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鉴的函

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鉴的函

  为了便于审核退税时核对,特将厦门海关各口岸退税“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模印送你局。同时也请贵局将当地海关各口岸的“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模寄送我局。

  199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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