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印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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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4月28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印鉴的函 晋税进发〔1994〕21号 1994年4月28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
现将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鉴的函》转发给你们,对从厦门海关出门的货物,请认真核对“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
附件: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鉴的函
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海关各口岸出口退税“验讫章”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鉴的函
为了便于审核退税时核对,特将厦门海关各口岸退税“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模印送你局。同时也请贵局将当地海关各口岸的“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私章 ”印模寄送我局。
199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