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忻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对厨师、演职员、个人诊所、办学人员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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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5年8月7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忻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对厨师、演职员、个人诊所、办学人员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的通知 晋地税所〔1995〕48号 1995年8月7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忻州地区地方税务局采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初步解决了部分高收入人员由于收入难以查证、计税依据无法确定、造成的个人所得税难以征收的问题。现将该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厨师、演职员、个人诊所、办学人员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的通知》(忻行地税所字〔1995〕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该办法,结合当地实际,选择部分重点行业中的高收入人员,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作。
各地制订的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好办法、好经验和执行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局,以便在全省推广。
附件:山西省忻州地区行政公署、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厨师,演职员、个人诊所、办学人员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