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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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5年9月12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晋地税流〔1995〕47号  1995年9月12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5〕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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