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5年9月12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晋地税流〔1995〕47号 1995年9月12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5〕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5年9月12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晋地税流〔1995〕47号 1995年9月12日 执行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5〕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