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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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10月17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4〕14号  1994年10月17日  执行

正文

太原市、大同市、临汾行署国家税务局:

  经与省财政厅协商同意,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76号《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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