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1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5〕51号 1995年10月10日 执行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510号《关于烟草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