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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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11月3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4〕18号  1994年11月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5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了摸清我省消费税纳税人的状况,各地除按国家局通知要求进行调查外,还需将以下情况同时上报省局。

  1、你地、市涉及征收消费税的货物有哪些

  2、你地、市涉及征收消费税的企业有多少户同时按附表(一、二)要求逐户填写上报,不得遗漏。

  3、调查结束后,要根据通知要求写出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的调查报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于11月25日前上报省局流转税处。

  4、省局将对有关县(市)重点户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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