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准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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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10月31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准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4〕25号 1994年10月31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536号“关于暂准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准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