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5年8月23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67号 1995年8月2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5年8月23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67号 1995年8月23日 执行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