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23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算交际应酬费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10号 1995年3月23日 执行
各行署、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5〕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算交际应酬费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算交际应酬费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