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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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5年4月2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17号  1995年4月2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5〕125号文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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