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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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5年1月19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5〕7号 1995年1月19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