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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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5年1月19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5〕8号  1995年1月19日  执行

正文

省国税局直属分局、太原市、晋中行署、临汾行署、吕梁行署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675号“关于修订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将有关资料于规定的上报期内报送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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