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拍摄影视作品外商所得发行收入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历史沿革
1995年8月16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拍摄影视作品外商所得发行收入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65号 1995年8月16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36号《关于中外合作拍摄影视作品外商所得发行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拍摄影视作品外商所得发行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