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按月上报出口货物退税月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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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5年9月1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按月上报出口货物退税月报表的通知  晋税进发〔1994〕1号  1995年9月1日  执行

正文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以来,我省出口企业出口创汇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出口退税额也随之增大,但退税指标严重不足,矛盾比较突出。为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情况,省局决定,由你局按月逐户编报所辖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月报表",并务于次月30日前报送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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