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历史沿革

2018年2月5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晋发改法规发〔2018〕64号  2018年3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山西省定价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地方定价权限制定,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原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晋价法字〔2015〕295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西省定价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