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停止办理建筑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测定的通知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2019年1月28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停止办理建筑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测定的通知  晋建标字〔2019〕17号  2019年1月28日  执行

正文

各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晋建标字〔2018〕10号)精神,从即日起不再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合同约定采用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发承包双方应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