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清单的通知
历史沿革
2018年10月30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清单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8〕105号 2018年10月30日 执行
正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山西省转型项目建设年(2018)行动方案)》(晋办发〔2017〕78号)精神,省政府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清单》(以下简称《专项清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授权省审改办在省机构编制网公布《专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务服务网和省政府各相关部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与省机构编制网建立链接。
二、省审改办要在2018年11月20日前公布《专项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序号、阶段、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对应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中介服务设定依据、规范要求等。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务服务网和省政府各相关部门门户网站要在11月30日前与省机构编制网建立链接。
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专项清单》。凡未纳入《专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对纳入《专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要严格落实清理规范要求,不得指定中介机构或者指定特定的中介机构承担中介服务。省审改办要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清理规范落地见效。
四、《专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公布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及省政府相关改革要求,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按程序审定后公布实施。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专项清单》。同时,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及时明确行使主体。
附件: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清单
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清单
序号 | 阶段 | 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规范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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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六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项目建议书(政府投资项目) | 政府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投资项目) | 政府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政府投资项目) | 政府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项目节能报告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七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技改项目) |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改项目)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十七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7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生产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所需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生产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初审(属“监控化学品管理”子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第八条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 第七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监控化学品新(改、扩)建申请表要求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8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项目节能报告(技改项目)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第十五条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七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9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十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0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1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土地估价报告 | 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核准备案 |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第九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2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一条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11年修订)第九条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16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第八条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年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第五条第三款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3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建设项目类) | 《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4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五条
《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 《关于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6〕430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5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地质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订)第十三条 第二十一条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三十三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四条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6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发生重大变化或超过5年的重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环保部令第36号)第二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7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研究报告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8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9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八条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号)第七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0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报告 | 涉路施工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许可 | ||||||
在公路及其桥梁、隧道、渡口规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许可 | ||||||
21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必要时附论证报告)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第十七条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水利部令第31号)第三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2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第十四条 第二十条 (SL619-201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3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建设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第二十条
《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四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4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报告 |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审批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第二十八条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第十条 第十九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5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取水许可审批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6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河道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七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7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三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8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29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工程穿越(跨越、占用)河道防洪评价报告 |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修订) 第三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0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家畜遗传材料质量检测报告(现场评审环节)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经营许可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2015年修订)第十六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1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 临时占用草原、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征用使用草原等的审核审批 |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十一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2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放射性诊断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修订)第十七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3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煤矿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煤矿(含洗选煤厂)设计、开工建设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16年修订)第七条 第八条
《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晋发改办室发〔2010〕52号)第八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4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危险源评估报告 | 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七条
《山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晋政发〔2008〕30号)第七条 第十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5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危险化学品(含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八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6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生产、储存、装卸建设项目及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7修订)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七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非煤矿山[中央驻晋、省属重点非煤矿山企业所属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三等(不含)以上尾矿库、中央驻晋地质勘探项目坑探工程(安全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
37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八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8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五条 第六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39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科工计〔2013〕1017号)第二条 第十一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0 | 项目立项阶段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代理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08〕39号)第十条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科工财审〔2012〕1402号)第二条 第二十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1 | 项目立项阶段 | 编制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 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国家气象局令第21号)第七条 第九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2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消防设计文件 | 消防设计文件审核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修订)第十五条 第十八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3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条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4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图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条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5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 省、市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 | 《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十七条
《山西省旅游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属“省、市级森林公园设立及总体规划审批”子项 |
46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总体规划设计书 | 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开展旅游项目审批 |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五条
《山西省旅游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7 | 规划许可阶段 | 拟建机构或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 | 进入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或修筑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公布)第十一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8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七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建设工程占用征收林地初审 | ||||||
49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林地现状调查表 | 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七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初审 | ||||||
50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八条第十七条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第六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1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现状评价报告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十九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2 | 规划许可阶段 | 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2003〕第18号)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办〔2009〕第280号)第四条 第十五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3 | 施工许可阶段 | 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 | 矿产资源探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保留、转让、注销)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4 | 施工许可阶段 | 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招标事宜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订)第三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第七条 第八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5 | 施工许可阶段 | 编制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6 | 竣工验收阶段 | 出具消防设施检测证明文件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7 | 竣工验收阶段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二条 第四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8 | 竣工验收阶段 | 出具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 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鉴定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8号)第二十五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9 | 竣工验收阶段 | 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和竣工决算审计(港口工程) |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第三条 第四十七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0 | 竣工验收阶段 | 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放射性诊断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第三款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1 | 竣工验收阶段 | 放射性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放射性诊断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第十三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2 | 竣工验收阶段 | 出具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以及新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第十九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3 | 竣工验收阶段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第二十四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4 | 竣工验收阶段 | 安全验收评价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5 | 竣工验收阶段 | 编制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 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国家气象局令第21号)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