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关于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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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9年4月18日  太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关于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并财法〔2019〕1号  2019年4月18日  执行

正文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及税收征管工作,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依据本通知申请认定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报送申请资料

  经市级和县级登记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需向太原市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同时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主送单位: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税务局)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五)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六)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七)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八)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九)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十)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仅需提供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资料报送日期内向太原市税务局一并报送。

  三、联合审核资格

  经市级和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均由太原市财政局和太原市税务局对其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认定。

  拟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太原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报送申请资料。

  四、认定结果公告

  太原市财政局和太原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后,并认定合格的,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意见”栏签署“同意”,并盖章确认;认定不合格的,签署“不同意”,并盖章确认。同时,于每年12月31日前由太原市财政局和太原市税务局联合发文公告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五、到期复审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

  参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国税局、太原市地税局〈关于规范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财法〔2014〕10号)同时废止。

  联系电话:太原市财政局税政法制处 4032430 4175408

  太原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 2710182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登录网址:http://www.sx-n-tax.gov.cn/web/list/sx-11400-581,582,583自行下载。

  附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提取码: jk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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