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贵州省仁怀市 威宁县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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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4年5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贵州省仁怀市 威宁县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的批复  税总函〔2014〕208号  2014年5月1日  执行

正文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事项试点的请示》(黔国税发〔2014〕29号)收悉。为支持你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我局同意赋予仁怀市、威宁县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请你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函调系统和电子传输系统中给上述试点县(市)配置审批、系统维护等相关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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