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的决定(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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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8年6月2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的决定(暂定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7号 2018年6月2日 施行
正文
因机构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决定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6月2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的决定(暂定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7号 2018年6月2日 施行
因机构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决定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