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的决定(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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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8年6月2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的决定(暂定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7号  2018年6月2日  施行

正文

  因机构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决定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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