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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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0年11月1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办函〔2020〕106号  2020年11月10日  执行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在扬州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19〕6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在扬州建设的大运河博物馆定名为“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