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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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1年4月27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4号 2021年5月1日 施行
正文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
1.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 提取码: a8b3
2.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提取码: 9b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