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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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0年12月30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1号  2021年1月1日  施行

2021年12月30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10号  2022年1月1日  废止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 提取码: qc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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