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的公告
历史沿革
2020年12月30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1号 2021年1月1日 施行
2021年12月30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10号 2022年1月1日 废止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 提取码: qc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