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决定

历史沿革

2016年4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决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4月28日  施行

正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熊本签署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