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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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9年5月1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建法〔2019〕58号  2019年5月15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经清理,我部决定废止部分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建科〔2004〕174号 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2 建科〔2010〕90号 关于切实加强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3 建科〔2011〕194号 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建办科〔2012〕47号 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5 建办法函〔2002〕342号 关于对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6 建法〔2005〕144号 关于印发《建设部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
7 建法函〔2009〕122号 关于对《房屋登记办法》有关条款适用问题的复函
8 建法函〔2013〕3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登记办法》有关条款适用问题的函
9 建法函〔2012〕102号 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
10 建房〔1997〕18号 关于军队房改售房权属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1 建城公字〔2000〕第 5号 关于印发《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的通知
12 建城交字〔1998〕06号 关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有关问题的函
13 〔98〕建城交字第 31号 关于对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问题的复函
14 建城电〔2003〕14号 关于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营运的紧急通知
15 建城函〔2006〕143号 建设部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16 建办城〔2007〕3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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