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历史沿革
2021年1月27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21〕11号 2021年3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原《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同时废止。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附件:
1.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提取码:nch8
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提取码:3tbo
3.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提取码:o5ar
4.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提取码:vuey
5.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提取码:3itq
6.支付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提取码:s88a
7.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 提取码:ntsr
8.履约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 提取码:by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