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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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9年4月22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60号  2019年4月22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7-05-01 保安员 提取码:q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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