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简介
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一)金银珠宝首饰包括:
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二)珠宝玉石的种类包括:
1.钻石:钻石是完全由单一元素碳元素所结晶而成的晶体矿物,也是宝石中唯一由单元素组成的宝石。钻石为八面体解理,即平面八面体晶面的四个方向,一般呈阶梯状。钻石的化学性质很稳定,不易溶于酸和碱。但在纯氧中,加热到1770度左右时,就会发生分解。在真空中,加热到1700度时,就会把它分解为石墨。钻石有透明的、半透明的,也有不透明的。宝石级的钻石,应该是无色透明的,无瑕疵或极少瑕疵,也可以略有淡黄色或极浅的褐色,最珍贵的颜色是天然粉色,其次是蓝色和绿色。
2.珍珠:海水或淡水中的贝类软体动物体内进入细小杂质时,外套膜受到刺激便分泌出一种珍珠质(主要是碳酸钙),将细小杂质层层包裹起来,逐渐成为一颗小圆珠,就是珍珠。珍珠颜色主要为白色、粉色及浅黄色,具珍珠光泽,其表面隐约闪烁着虹一样的晕彩珠光。颜色白润、皮光明亮、形状精圆、粒度硬大者价值最高。
3.松石:松石是一种自色宝石,是一种完全水化的铜铝磷酸盐。分子式为CuAl6(PO4)4(OH)8·5H2O。松石的透明度为不透明、薄片下部分呈半透明。抛光面为油脂玻璃光泽,断口为油脂暗淡光泽。松石种类包括波斯松石、美国松石和墨西哥松石、埃及松石和带铁线的绿松石。
4.青金石:青金石是方钠石族的一种矿物;青金石的分子式为(Na,Ca)7-8(Al,Si)12(O,S)24(SO4),Cl2Cl2·(OH)2(OH)2,其中钠经常部分地为钾置换,硫则部分地为硫酸根、氯或硒所置换。青金石的种类包括波斯青金石、苏联青金石或西班牙青金石、智利青金石。
5.欧泊石:矿物质中属蛋白石类,分子式为SiO2·nH2O。由于蛋白石中SiO2小圆珠整齐排列像光栅一样,当白光射在上面后发生衍射,散成彩色光谱,所以欧泊石具有绚丽夺目的变幻色彩,尤以红色多者最为珍贵。欧泊石的种类包括白欧泊石、黑欧泊石、晶质欧泊石、火欧泊石、胶状欧泊石或玉滴欧泊石、漂砾欧泊石、脉石欧泊石或基质中欧泊石。
6.橄榄石:橄榄石是自色宝石,一般常见的颜色有纯绿色、黄绿色到棕绿色。橄榄石没有无色的。分子式为:(Mg,Fe)2SiO4。橄榄石的种类包括贵橄榄石、黄玉、镁橄榄石、铁橄榄石、“黄昏祖母绿”和硼铝镁石。
7.长石:按矿物学分类长石分为两个主要类型:钾长石和斜长石。分子式分别为:KAlSi3O8、NaAlSi3O8。长石的种类包括月光石或冰长石、日光石或砂金石的长石、拉长石、天河石或亚马逊石。
8.玉:硬玉(也叫翡翠)、软玉。硬玉是一种钠和铝的硅酸盐,分子式为:NaAl(SiO3)2。软玉是一种含水的钙镁硅酸盐,分子式为:CaMg5(OH)2(Si4O11)2。
9.石英:石英是一种它色的宝石,纯石英为无色透明。分子式为SiO2。石英的种类包括水晶、晕彩或彩红石英、金红石斑点或网金红石石英、紫晶、黄晶、烟石英或烟晶、芙蓉石、东陵石、蓝线石石英、乳石英、蓝石英或蓝宝石石英、虎眼石、鹰眼或猎鹰眼、石英猫眼、带星的或星光石英。
10.玉髓:也叫隐晶质石英。分子式为SiO2。玉髓的种类包括月光石、绿玉髓、红玛瑙、肉红玉髓、鸡血石、葱绿玉髓、玛瑙、缟玛瑙、碧玉、深绿玉髓、硅孔雀石玉髓、硅化木。
11.石榴石:其晶体与石榴籽的形状、颜色十分相似而得名。石榴石的一般分子式为R3M2(SiO4)3。石榴石的种类包括铁铝榴石、镁铝榴石、镁铁榴石、锰铝榴石、钙铁榴石、钙铬榴石。
12.锆石:颜色呈红、黄、蓝、紫色等。分子式为ZrSiO4。
13.尖晶石:颜色呈黄色、绿色和无色。分子式为MgAl2O4。尖晶石的种类包括红色尖晶石、红宝石色的尖晶石或红宝石尖晶石、紫色的或类似贵榴石色泽的尖晶石、粉或玫瑰色尖晶石、桔红色尖晶石、蓝色尖晶石、蓝宝石色尖晶石或蓝宝石尖晶石、象变石的尖晶石、黑色尖晶石、铁镁尖晶石或镁铁尖晶石。
14.黄玉:黄玉是铝的氟硅酸盐,斜方晶系。分子式为Al2(F,OH)2SiO4。黄玉的种类包括棕黄至黄棕、浅蓝至淡蓝、粉红、无色的、其他品种。
15.碧玺:极为复杂的硼铝硅酸盐,其中可含一种或数种以下成分:镁、钠、锂、铁、钾或其他金属。这些元素比例不同,颜色也不同。碧玺的种类包括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黄和橙色、无色或白色、黑色、杂色宝石、猫眼碧玺、变色石似的碧玺。
16.金绿玉:属尖晶石族矿物,铝酸盐类。主要成分是氧化铝铍,属斜方晶系。分子式为BeAl2O4。金绿玉的种类包括变石、猫眼石、变石猫眼宝石及其他一些变种。
17.绿柱石:绿柱石在其纯净状态是无色的;不同的变种之所以有不同的颜色是由于微量金属氧化物的存在。在存在氧化铬或氧化钒时通常就成了祖母绿,而海蓝宝石则是由于氧化亚铁着色而成的。成为铯绿柱石是由于镁的存在,而金绿柱石则是因氧化铁着色而成的。分子式为:Be3Al2(SiO3)6。绿柱石的种类包括祖母绿、海蓝宝石、MAXIXE型绿柱石、金绿柱石、铯绿柱石、其他透明的品种、猫眼绿柱石、星光绿柱石。
18.刚玉:刚玉是一种很普通的矿物,除了星光宝石外,只有半透明到透明的变种才能叫作宝石。分子式为Al2O3,含氧化铬呈红色,含钛和氧化铁呈蓝色,含氧化铁呈黄色,含铬和氧化铁呈橙色,含铁和氧化钛呈绿色,含铬、钛和氧化铁呈紫色。刚玉的种类包括红宝C33石、星光红宝石、蓝宝石、艳色蓝宝石、星光蓝宝石。
19.琥珀:一种有机物质。它是一种含一些有关松脂的古代树木的石化松脂。分子式为C40H64O4。琥珀的种类包括海珀、坑珀、洁珀、块珀、脂珀、浊珀、泡珀、骨珀。
20.珊瑚:是生物成因的另一种宝石原料。它是珊瑚虫的树枝状钙质骨架随着极细小的海生动物群体增生而形成。
21.煤玉:煤玉是褐煤的一个变种(成分主要是碳,并含氢和氧)。它是由漂木经压实作用而成,漂木沉降到海底,变成埋藏的细粒淤泥,然后转变为硬质页岩,称为“煤玉岩”,煤玉是生物成因的。煤玉为非晶质,在粗糙表面上呈暗淡光泽,在磨光面上为玻璃光泽。
22.龟甲:是非晶质的,具有油脂光泽至蜡状光泽,硬度2.5。
23.合成刚玉:指与有关天然刚玉对比,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理、光学及化学性能的人造材料。
24.合成宝石:指与有关天然宝石对比,具有基本相同的物理、光学及化学性能的人造宝石。合成宝石种类包括合成金红石、钛酸锶、钇铝榴石、轧镓榴石、合成立方锆石、合成蓝宝石、合成尖晶石、合成金红石、合成变石、合成钻石、合成祖母绿、合成欧泊、合成石英。
25.双合石:也称复合石,这是一种由两种不同的材料粘结而成的宝石。双合石的种类是根据粘合时所用的材料性质划分的。双合石的种类有石榴石与玻璃双合石、祖母绿的代用品、欧泊石代用品、星光蓝宝石代用品、钻石代用品、其他各种仿宝石复合石。
备注: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金刚石又称钻石,属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征收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珠宝玉石的征税范围为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因此,对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不征税范围:
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税率
税目 | 税率 | 计量单位 | 征收环节 | 适用法规 | 适用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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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10% | 实际使用计量单位 |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199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 |
金银首饰 | 5% | 实际使用计量单位 | 零售环节征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 1995年1月1日至今 |
铂金首饰 | 10% | 实际使用计量单位 | 零售环节征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1995年1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 |
铂金首饰 | 5% | 实际使用计量单位 | 零售环节征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2003年5月1日至今 |
钻石及钻石饰品 | 10% | 实际使用计量单位 | 零售环节征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1995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
钻石及钻石饰品 | 5% | 实际使用计量单位 | 零售环节征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2002年1月1日至今 |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 10% | 实际使用计量单位 |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 1995年1月1日至今 |
税收优惠
消费者个人委托加工的金银首饰,按收取的加工费征收消费税
计算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
应纳税额 =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 (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5%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带料加工环节
应纳税额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 5%)〕 × 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生产环节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以外购的已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 (期初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 + 本期外购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 × 10%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委托加工环节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10%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10%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进口环节
应纳税额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10%
组成计税价格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组成计税价格 = 购进原价 ×(1 + 6%) ÷ (1 - 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组成计税价格 = 购进原价 ×(1 + 6%) ÷ (1 - 10%)
申报表格
序号 | 名称 | 文件名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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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提取码: ac1t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
2 |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提取码: htp8 | ||
3 |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提取码: p85h | ||
4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 提取码: jbsc |
适用法规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3年第135号 | 1993年11月26日 |
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4〕130号 | 1994年5月26日 |
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 〔94〕财税字第95号 | 1994年12月24日 |
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1994〕267号 | 1994年12月26日 |
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 税发〔1993〕153号 | 1993年12月27日 |
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锻压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1996〕727号 | 1996年12月23日 |
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 国税函发〔1997〕306号 | 1997年5月21日 |
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钻石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调整问题的复函 | 国办函〔2001〕45号 | 2001年8月25日 |
9 | 财政部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1〕177号 | 2001年10月22日 |
10 | 财政部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01〕190号 | 2001年11月4日 |
1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3〕86号 | 2003年4月28日 |
1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行政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4〕826号 | 2004年6月25日 |
1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使用规定的批复 | 国税函〔2005〕193号 | 2005年3月4日 |
1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3〕40号 | 2013年7月4日 |
15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