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确认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王志伟讨论 | 贡献2025年4月9日 (三) 14:17的版本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5年2月28日  忻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确认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  2024年1月1日  执行 2025年2月28日  忻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确认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  2028年12…”)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2025年2月28日  忻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确认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  2024年1月1日  执行

2025年2月28日  忻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确认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  2028年12月31日  废止

正文

各县(市、区)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联合确认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公布如下:

  下列组织的免税资格有效年度为2024年至2028年。

  1.忻州市慈善总会

  2.忻州市林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