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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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7年12月11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财政部令2017年第92号 2017年12月11日 施行
正文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措施,我部组织开展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规章
序号 | 文件名称 |
---|---|
1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第28号) |
2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
3 |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