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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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5月10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55号  1994年5月10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24号“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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