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王志伟讨论 | 贡献2023年12月6日 (三) 11:37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1994年4月29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7号  1994年4月29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直属分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