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历史沿革
1998年10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1998〕494号 1998年10月9日 执行
正文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5〕168号)中“对瑞士航空公司在我国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免予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语,更正为“对瑞士航空公司在我国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