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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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5年12月17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 发改电〔2015〕557号 2015年12月17日 执行
2018年7月4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8〕790号 2019年1月1日 废止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沈阳、青岛、南京、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合肥、芜湖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自发):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精神,落实《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有关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和规范信息格式归集整理,做好在“信用中国”
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工作,现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暂行)》(见附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暂行) 提取码: v5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