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一次性筷子:修订间差异

删除4字节 、​ 2025年5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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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5%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5% - (期初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月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金额) × 5%


==进口环节==
==进口环节==
  应纳税额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5%
  应纳税额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5%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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