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边境贸易进口商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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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02年7月1日  财政部关于边境贸易进口商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08号  2002年7月1日  执行

正文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取消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己内酰胺(HS29337100)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请通知各地海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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