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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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4年5月13日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晋财税〔2024〕5号  2023年1月1日  执行

2024年5月13日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晋财税〔2024〕5号  2027年12月31日  废止

正文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税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00040570257XA)、山西省通用航空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40000MJ16416858)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年度为2023年至2027年,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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