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反避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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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5年5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反避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226号 1995年5月17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最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出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反避税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本省几年来开展反避税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总结,明确了1995年反避税工作的要求,省属各地审计户数指标也很具体。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供参考。
自1991年7月1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月1日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了若干加强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税收管理的办法和审计调整规程。这些法规在大部分地区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是也有一些地区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执行措施没有到位,给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造成漏洞。总局认为能否积极稳妥、认真扎实地开展反避税工作,是关系到严肃税法、维护国家权益的大事。因此,希望各地税务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反避税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