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关于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的决定(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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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13年5月9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关于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的决定(暂定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 2013年6月10日 施行
2017年2月17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关于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的决定(暂定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2017年第 46号 2017年3月20日 废止
正文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