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简介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序号 |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 文号 | 施行日期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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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7号 | 2024年2月1日 | |
2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年第29号发布 | 2020年1月1日 | 2024年2月1日 |
3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9号发布 | 2011年6月1日 | 2020年1月1日 |
4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40号 | 2005年12月2日 | 2011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