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50
个编辑
| 第18行: | 第18行: | ||
|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 |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 ||
第四条 中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各地级分公司、县经营部到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办理了认定手续的,不再重新认定(未按本文第一条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 第四条 中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各地级分公司、县经营部到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办理了认定手续的,不再重新认定(未按本文第一条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 ||
||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 |||
第四条 中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各地级分公司、县经营部到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办理了认定手续的,不再重新认定(未按本文第一条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 第四条 中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各地级分公司、县经营部到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办理了认定手续的,不再重新认定(未按本文第一条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