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6年5月15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 应急厅〔2026〕14号 2026年5月15日 执行 =正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所属有关事业单位: 依据《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
无编辑摘要 |
||
| 第15行: | 第15行: | ||
<center>[[image:2026-05-15-1.jpg|500px]]</center> | <center>[[image:2026-05-15-1.jpg|500px]]</center> | ||
<center>正面</center> | |||
<center>[[image:2026-05-15-2.jpg|500px]]</center> | <center>[[image:2026-05-15-2.jpg|500px]]</center> | ||
<center>背面</center> | |||
(1)实体证书材料与规格:PVC;卡面 85.5mm×54mm,厚度0.8mm。 | (1)实体证书材料与规格:PVC;卡面 85.5mm×54mm,厚度0.8mm。 | ||
| 第35行: | 第35行: | ||
二、示例和规范 | 二、示例和规范 | ||
[[image:2026-05-15-3.jpg|500px]] | <center>[[image:2026-05-15-3.jpg|500px]]</center> | ||
[[image:2026-05-15-4.jpg|500px]] | <center>[[image:2026-05-15-4.jpg|500px]]</center> | ||
三、填写说明 | 三、填写说明 | ||
2026年5月26日 (二) 15:10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26年5月15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 应急厅〔2026〕14号 2026年5月15日 执行
正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所属有关事业单位: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有关要求,应急管理部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了调整。新版证书式样自2026年6月1日起启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同时废止。已核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有效期届满且符合条件的,换发新版证书。
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规范和填写说明
一、证书式样
(1)实体证书材料与规格:PVC;卡面 85.5mm×54mm,厚度0.8mm。
(2)色调:渐变蓝色。
(3)底纹:正面、背面底纹均为等边三角形图形。
(4)图案:正面印应急管理部英文名“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缩写“MEM”图案。
(5)表面印刷:背面上方印“国徽”图案;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分两行印于“国徽”图案下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和部网址“www.mem.gov.cn”并排印于证书名称下方,使用“|”符号分隔。
(6)记载信息:证号、姓名、性别、作业类别、操作项目、初领日期、有效期限、签发机关、本人照片和二维码等 10 项信息。
二、示例和规范
三、填写说明
(1)证号:字母“T”+公民身份号码,其中作业类别为“煤矿安全作业”的,证号为字母“TM”+公民身份号码(无公民身份号码的,使用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编号替代)。
(2)姓名:据实填写,须与取证人身份证件记载信息一致。
(3)性别:据实填写,须与取证人身份证件记载信息一致。
(4)作业类别:按照特种作业目录填写取证人申请的作业类别。
(5)操作项目:按照特种作业目录填写取证人申请的操作项目。
(6)初领日期:填写取证人首次领取该类证书日期。格式统一为 yyyy-mm-dd,如:2026-06-01。
(7)有效期限:填写证书有效起止日期。格式统一为yyyy-mm-dd 至 yyyy-mm-dd,如:2026-06-01 至 2032-05-31。
(8)签发机关:填写证书核发部门全称或规范简称。
(9)照片:近期清晰半身免冠彩照。
(10)二维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系统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