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的意见: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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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的意见  财教〔2020〕244号  2020年12月31日  执行
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的意见  财教〔2020〕244号  2020年12月31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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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文物、财政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指导基层文物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区域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要具有科学性、合规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各项指标要符合实际,量化清晰,与任务数相对应,与资金量相匹配。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审核、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报告于4月底前报国家文物局。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绩效自评表应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省级文物、财政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指导基层文物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区域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要具有科学性、合规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各项指标要符合实际,量化清晰,与任务数相对应,与资金量相匹配。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审核、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报告于4月底前报国家文物局。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绩效自评表应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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