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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8.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 |||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填写《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表 8”及“表 8(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由分公司隶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确认)。 | |||
4.隶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5.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经办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
注: | |||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 |||
2.申请人提交《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收取并归入登记档案。 | |||
=====9.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 =====9.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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