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52
个编辑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05年4月21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国税函〔2007〕1150号 2005年4月21日 执行 =正文= <center>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center> 第一条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 |
无编辑摘要 |
||
| 第2行: | 第2行: | ||
=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05年4月21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国税函〔2007〕1150号 2005年4月21日 执行 | 2005年4月21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国税函〔2007〕1150号 2005年4月21日 执行 | ||
2023年7月9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2023年第19号 2023年9月1日 废止 | |||
=正文= | =正文= | ||
| 第71行: | 第73行: | ||
{{wiki置底}}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05| | [[Category:2005|废]] |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