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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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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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1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2017年9月21日  施行
2017年9月21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2017年9月21日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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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止。
  第八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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