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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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7月1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财规购〔2024〕2号  2024年9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各级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专业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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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以及《山西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20〕7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我厅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以及《山西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20〕7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我厅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center>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center>
<center>'''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center>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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